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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酒駕撞死人,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這樣子的新聞

為什麼呢?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垃圾會這樣罔顧他人寶貴的性命?

撞死人耶!這可是殺人!難道他們不怕關?

在這樣子的好奇心驅使下,我去查了一下酒駕致死的刑責。

才發現,酒駕撞死人的罪名是「公共危險罪」跟「過失致死」,第一條罪名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第二條罪名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就是這種超低超可笑的刑責完全起不到嚇阻作用,台灣的酒駕致死案件才會層出不窮!

 

 

不過不修法也好,以後要是有人惹毛我,我就開車撞他,然後喝點小酒就可以了,顆顆?

關五年而已,而且只要在法官前哭哭說不定還可以關少一點。



我怎麼會有這麼病態的想法呢...

或許跟我喜歡寫小說有關係吧,每當我看到酒駕致死的案件,我就會馬上想到這些被撞死的無辜人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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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人都有一個家庭。

 

年輕人會有一個疼愛自己的母親,一個辛苦工作拉拔他長大的父親。

 

或許有一個時常鬥嘴但是感情很好的兄弟姊妹。

 

他們正在等打工結束的他回家,一起吃一碗熱騰騰的餛飩湯。

 

等啊等。

 

等啊等。

 

今天比較晚呢?

 

父親笑了,工作嘛,偶爾也會加班的,就像自己一樣。

 

母親皺著眉,餛飩冷了呢。

 

兄弟姊妹餓了,想要偷偷先吃上一碗,卻被母親制止了。

 

一家人,就是要團聚在一起才叫一家人喔。母親指責著。語氣卻是溺愛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但他們沒有等到他回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當他們到了現場,只看到一個根本不能被稱為人的屍塊,手跟腳相隔了好遠。

 

好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我只是多喝了兩杯...我怎麼知道這麼晚了這路口還會有人...我平時開都沒事啊...」

 

這是那個人最後講的一句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你會後悔嗎?」我問那名父親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「不會。」那名父親隔著堅固的鐵欄杆,對我苦澀的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不會,不會後悔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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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不起,原本只是想寫個心情的。

 

但卻寫了一篇有點虐心的小小小小小說。

 

以這篇文章,獻給每一個因為酒駕而失去家人朋友的,哀傷的人們。

 

也以這篇文章,祭祀每一個因為酒駕而失去寶貴生命的,犧牲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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